日期:2015-03-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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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104年度文化薪傳獎甄選開始了 |
消息內容: |
為褒揚在花蓮縣(以下簡稱本縣)長期從事文化、藝術研究與論述及推廣工作著有貢獻、厚植本縣文化底蘊及充實縣民生活內涵之個人或團體,特辦理本甄選。 辦理單位:
一、主辦單位:花蓮縣政府。
二、承辦單位:花蓮縣文化局。
奬勵對象及條件:凡個人或經政府立案團體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,得為薪傳獎候選人,但以未曾獲薪傳獎者為限。
一、在本縣長期從事文化、藝術研究與論述工作,卓然有成者。
二、在國內、外長期從事文化、藝術推廣工作,著有成就者。
推薦方式:自薦或由下列單位推薦,每推薦者限推薦一件。
(一)中央及地方機關。
(二)公私立學校。
(三)立案藝文社團。
(四)花蓮縣歷年薪傳獎獲頒者。
其餘詳情請參閱附件,或至花蓮文化局網站查詢。 |